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2

八、圣言是通过对应,

八、圣言是通过对应,因而通过代表写成的

WH12.就字义而言,圣言唯独通过对应,因而通过诸如代表并表示天堂和教会的属灵事物的那类事物写成(1404, 1408—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2179, 2763, 2899节)。这样做是因为内义在每个细节中(2899节)。因此,这也是为了天堂的缘故,因为那些在天堂里的人不是照着属世的字义,而是照着属灵的内义来理解圣言的(2899节)。主通过对应,代表和深意说话,因为祂出于神性说话(9049, 9063, 9086, 10126, 10276节)。主就这样亲自和世界说话,同时和天堂说话(2533, 4807, 9049, 9063, 9086节)。主所说的话充满整个天堂(4637节)。圣言的历史部分是代表,实际的话都有重大意义(1540, 1659, 1709, 1783, 2686节)。

为了通过圣言能与天堂交流和结合,圣言无法以任何其它风格来写(2899, 6943, 9401节)。那些因圣言表面上简单粗糙的风格而轻视圣言,认为圣言若以一种不同的风格写成,他们就会接受它的人大错特错了(8783节)。上古之人的写作方式和风格也是通过对应和代表(605, 1756, 9942节)。我通过亲身经历发现,古代智者因圣言中的代表和深意而以圣言为快乐(2592—2593节)。上古教会的人若阅读圣言,就会清楚地看到内在意义中的事物,模糊地看到外在意义中的事物(4493节)。雅各的子孙之所以被领进迦南地,是因为自上古时代起,迦南地的所有地方都成了代表(1585, 3686, 4447, 5136, 6516节),因此,圣言可以在那里写成,那里的地方都要因其内义而得名(3686, 4447, 5136, 6516节)。

而事实上,外在意义上的圣言因那百姓而完全改变了,但内在意义上的圣言没有改变(10453, 10461, 10603—10604节)。从圣言中引用了关于这个民族的许多经文,但这些经文必须照着内义,因而以不同的方式来理解,而不是照着字义来理解(7051节)。由于这个民族代表教会,又因圣言在他们当中写成并与他们有关,所以他们的名字表示天上的神性事物,如流便、西缅、利未、犹大、以法莲、约瑟和其他人;“犹大”在内义上表示属天之爱和属天国度方面的主(3654, 3881—38825583, 5782, 6362-6381节)。

为叫人们知道何为对应及其性质,以及圣言中的代表是何性质,关于它们也有必要说一说;相对应的一切事物也代表,因而表示某种事物,以便对应和代表为一(2896, 2899, 2973, 2987, 2989-2990, 3002, 3225节)。从我的亲身经历和例子来说明何为对应和代表(2763, 2987-3002, 3213-3226, 3337-3352, 3472-3485, 4218-4228, 9280节)。在古人当中,对应和代表的知识是最重要的知识(3021, 3419, 4280, 4749, 4844, 4964, 4966, 6004, 7729, 10252节),尤其在东方人当中(5702, 6692, 7097, 7779, 9391, 10252, 10407节),在埃及比在其它地方更是如此(5702, 6692, 7097, 7779, 9391, 10407节),甚至在外邦人当中也是如此,如在希腊和其它地方(2762, 7729节)。但如今它是遗失的知识之一,尤其在欧洲(2894-2895, 2995, 3630, 3632, 3747-3749, 4581, 4966, 10252节)。然而,这种知识比其它一切知识都重要,因为没有这种知识,就无法理解圣言;也不明白我们在圣言中所读到的犹太教会的各种仪式表示什么,不了解天堂的性质,也不知道何为属灵之物,不明白如何会有一个属灵之物进入属世之物的流注,以及灵魂流入身体的方式等等(4280节, 前面引用的经文)。出现在天使和灵人当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照着对应的代表(1971, 3213-3226, 3475, 3485, 9457, 9481, 9576-9577节)。

天堂充满代表(1521, 1532, 1619节)。在天堂,代表越内在,就越美丽、越完美(3475节)。那里的代表是真实的表象,因为它们来自天堂之光,这光是神性真理;神性真理本身是所存在的一切事物的本质(3485节)。

灵界中的每一个事物之所以都在自然界中被代表,是因为内在披上外在中和谐一致的形式,通过该形式使自己变得可见和明显(6275, 6284, 6299节)。因此,目的会采用一个合适的表现形式,以便在较低的气场中呈现为原因,然后在更低的气场中呈现为结果;当目的通过原因成为结果时,它变得可见,或显现在眼前(5711节)。这一点可通过灵魂进入肉体的流注来说明,也就是说,灵魂披上肉体中的那类事物,它所思所愿的一切通过它们能呈现自身,并变得显而易见。因此,当思维向下流入肉体时,它是以诸如对应于它的那类姿势和动作为代表的(2988节)。心智的情感在脸上以各种面部表情为代表,甚至到了它们在脸上被看到的程度(4791-4805, 5695节)。

由此明显可知,自然界的每一个事物里面都深深隐藏着来自灵界的一个原因和一个目的(3562, 5711节),因为自然界中的事物是最终结果,在先的原因就在这最终结果里面(4240, 4939, 5651, 6275, 6284, 6299, 9216节)。被代表的,是内在事物,用来代表的,是外在事物(4292节)。何为对应和代表,这一点可在《天堂与地狱》一书进一步看到,那里论述了天堂的一切与人的一切的对应关系(HH87- 102节),天堂与地上一切的对应关系(HH103-115节),天堂里的代表和表象(HH170 -176节)。

由于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的代表,所以在古代,有些教会的所有外在仪式都是代表;因此,那些教会被称为代表性教会(519, 521, 2896节)。建立在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就是一个代表性教会(1003, 2179, 10149节)。其中的所有仪式都是代表天堂和教会的内在事物的外在形式(4288, 4874节)。当主降世并显明自己时,该教会和敬拜的代表就结束了,因为主揭示了教会的内在事物,并且该教会的一切事物在至高意义上都关注祂(4835节)。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诠释启示录 #97

97.“在七个金灯台

97.“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表示对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来说,生命来自祂。这从“行走”和“七个金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行走”是指生活,当论及主时,是指生命本身(对此,下文会详述);“七个金灯台”是指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参看AE 62节)。由此清楚可知,主被看见“在灯台中间”,是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层;“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行走”表示生活;“在中间”当论及主时,表示在祂周围的一切。故由此代表天堂和教会里的信和爱的一切生命都来自祂(参看AE 84节)。“中间”表示一切流注所来自的至内层和中心(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 7777节)。主是共同中心,天堂里的一切方向和定位都来自祂(参看《天堂与地狱》,123–124节)。天使从中获得聪明和智慧的天堂之光,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从中间延伸或传播到周围的人(参看HH 43, 50, 189节)。“行走”表示生活,当论及主时,表示生命本身,这一点来自灵界的表象;在灵界,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生活行走,恶人只走在通往地狱的路上,而善人只走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此,仅从一切灵人所走的路就能知道他们。此外,那里的路是真实可见的;但恶人只看见通往地狱的路,善人只看见通往天堂的路;通过这种方式,每个人都被带到自己的社群。正因如此,“行走”表示生活。关于灵界的这些路和在其中的行走,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95, 479, 534, 590节),以及《最后的审判》(48节)中的说明。

在圣言中,“路(或道路、道)”表示真理或虚假,“行走(或行)”表示生活,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数经文来证实。以赛亚书:

我们得罪了耶和华;他们不会行在祂的道上,也不听从祂的律法。(以赛亚书42:24)

申命记:

你们若遵守诫命,爱耶和华你们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申命记11:22)

又:

你若遵守这一切诫命,实行它们,爱耶和华你的神,终日行在祂的道上。(申命记19:9; 26:17)

利未记: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帐幕,我要在你们中间行走,我要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 12)

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在你营中间行走,所以你的营应当圣洁。(申命记23: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行走在真理中。(以赛亚书38:3)

同一先知书:

他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以赛亚书57:2)

玛拉基书:

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诗篇:

你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的光中行在神面前。(诗篇56:13)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同一福音书: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 36)

马可福音:

法利赛人和文士问祂,你的门徒为什么不照长辈的传统行走呢?(马可福音7:5)

利未记:

你们若逆着我而行,不肯听从我的声音,我也要逆着你们而行。(利未记26:21, 23, 24, 27)

以赛亚书: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以赛亚书9:2)

弥迦书:

众民都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要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以赛亚书:

你们中间谁敬畏耶和华?谁行在黑暗中,没有亮光?(以赛亚书50:1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耶利米书26:4; 以西结书5:6; 20:13, 16; 撒迦利亚书10:12; 弥迦书4:5; 路加福音1:6)。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行走或行”在灵义上表示生活;它表示生活,故当论及主时,如在这段经文中,它表示生命本身,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其他所有人都是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参看AE 82, 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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